延安培文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
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2]13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幼升小、小升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区划分范围
幼升小:石佛沟村(含玉佛苑小区)、下砭沟村、阳崖村、邓家沟村、小砭沟区域
小升初:石佛沟大桥以西—枣园大桥(高架桥)以东区域
二、入学对象
1、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学生;
2、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城区小学(幼儿园)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就读的六年级学生;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
注:小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入学流程
1
政策宣传
幼升小:8月12日-8月17日
小升初:8月12日-8月14日
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报区考试中心备案后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进行宣传工作,开通咨询电话:0911-2190136/0137/0138;使学生家长了解我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流程、招生方式、电话、日程安排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2
申请登记
幼升小:8月18日-8月20日
小升初:8月15日-8月17日
选择延安培文实验学校(延安培文枣园校)就读意愿,小学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8日上午9:00至8月20日下午6:00前,初中法定监护人在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适龄儿童/小学升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学生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学生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学生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
(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
(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
(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
(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
温馨提示:
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幼升小须在8月21日前,小升初须在8月17日前,向申请学位学校提交以下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
(5)申请入学学校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3
信息核查
幼升小:8月21日-8月23日
小升初:8月18日-8月21日
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
注:小学除以上核查外,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含31日)以前。由招生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进行复审。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小学就读。从2021年9月1日起(含1日),城区小学登记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该不动产在同一学校(小学6年为一学段)发生买卖的,买卖双方家庭不得将该不动产作为子女登记入学的依据。
4
确定入学
幼升小:8月24日-8月26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四批次处理。民办小学申请学位大于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公办小学申请学位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学。要优先安排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注: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家长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资料等,学校审核确定和录取学生名单,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报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学校负责送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小升初:8月22日-8月25日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属集体户但监护人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按第五类处理。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和预备役部队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和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各中学依照录取办法,同步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申请学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一次性录满;民办中学学区范围内申请学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学区范围内申请学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学区外申请学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房产要求如下:
一是房产证办理时间或购房后实际居住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之前(含31日);
二是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下同)。从2020年5月31日以后(不含31日),中心城区中学登记核实的入学不动产信息,该不动产在同一学段(初中3年为一学段)发生买卖的,买卖双方家庭不得将该不动产作为子女登记入学的依据。
各公民办中学录取的学生,须经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结果要在区政府网站、招生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取学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号、户籍、家庭住址(须与房产证标注一致)、毕业学校、招生对象细化分类等,并加盖区考试管理中心、学校公章,全面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为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公示时学籍号、家庭住址信息须进行技术处理。
5
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
幼升小:8月27日—8月28日
小升初:8月26日—8月28日
小学8月27日、初一8月26日起各学校为新生办理入学登记、报名等手续,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9日新学期开学后,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立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19929660222
19929660186
学校咨询电话:0911-2190136
0911-2190137
延安培文实验学校
2022.8.14